淄职防字[2015]48号
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理性、协调、并进”的新核安全观,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新要求,应对核与辐射安全形势新挑战,全面提升核安全文化,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根据《关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4〕1099号)、《关于印发<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核安函〔2014〕133)要求、《关于印发<和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14]757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使核辐射安全从业人员学法、执法、用法、守法,熟悉核与辐射安全知识,全面理解核安全法规要求,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觉应用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提升我院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二、宣贯对象
医院所有骨干人员(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骨干工作人员、所有放射工作人员)。
三、宣贯内容、重点和教材
核心内容是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基本要求及核文化基本理念。针对不同岗位,按照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以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及核安全文化基本要求为核心,以针对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行为为目标,以历次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为重点开展核安全文化推进宣贯活动。以环境保护部编制的《核安全文化手册》、《核技术利用法规标准汇编》等作为宣贯主要教材。
四、宣贯方式
1.组织参加监管会议进行宣贯。精心组织持证人参加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监管会议。
2.组织参加业务培训班和业务交流进行宣贯。精心组织持证人参加市环保局及城区环保局组织的核技术利用监管技术培训班。
3.利用辐射安全例行监督检查时机实施宣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深入现场机会,安排专门时间对监管人员开展现场专项培训。
4.利用医院网站、电子显示屏、医院简报等形式搞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宣讲督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宣贯工作,编制、审定宣贯要求,总结报告等文件,参与对持证骨干人员的宣贯。
组 长:尚 波
副组长:孙炳欣
成 员:王成霞、毕杰军
六、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1月)。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方案要求制定我院核技术利用宣贯方案,结合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按照宣贯要求拟定宣贯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5年2月-5月)。
组织开展对全院开展宣传贯彻。组织持证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培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开展自主宣传贯彻。
总结核安全文化宣贯的成绩,剖析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下一步完善措施。结合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宣贯实施效果和核安全文化培训情况进行评估。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