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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风尚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14-09-23

20131226,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通知,违规的医务人员将受到取消评优评职资格、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以下为九不准规定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