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科科长徐洁、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卢欢、浙医健集团长兴医院院长周荣土、副院长蒋国锋一行,在市社保处副主任李桂芝、工伤保险科科长张文君的陪同下,来到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对医院职业病诊疗、工伤保险职业病单病种限额结算等工作进行现场考察与交流。市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尚波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本次活动。
市社保处李桂芝副主任首先介绍了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科科长徐洁此行考察的主要目标任务,并对我市工伤保险职业病单病种限额结算工作做了简要介绍。
尚波副院长对徐洁科长一行莅临我院考察指导表示欢迎,也感谢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尚波副院长介绍了医院的基本情况,淄博市职业病发病、诊断及治疗情况,工伤保险职业病单病种限额结算医疗服务及费用结算情况等。尚波副院长强调医院始终坚持在《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等法律、法规框架内,切实规范工伤保险(职业病)医疗服务行为,为参保工伤(职业病)职工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随后双方围绕如何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职业病单病种限额结算标准、如何确保工伤保险(职业病)医疗服务规范合理、如果保护职业病参保职工享受工伤医疗服务的合法权益以及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如何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科徐洁科长对我院工伤保险(职业病)医疗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希望今后能够围绕规范工伤保险(职业病)医疗服务,维护参保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和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等方面开展更多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