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企业复工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32号),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自2020年2月24日起逐步恢复部分职业健康检查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职业健康检查实行企业预约制度,现阶段只接受上岗前查体和离岗时查体的企业预约,未经预约的查体人员进行劝返。
2、预约成功的企业应为查体人员办理山东省健康通行卡。查体人员凭山东省健康通行卡来院有序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全程佩戴口罩,排队间距保持在1.5米以上。
3、查体人员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测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等疫情防控工作。
4、目前仅接受企业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2984134
查体时间:上午8:00至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