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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便民服务部招标项目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20-06-02

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二、项目名称:医院便民服务部招标项目

三、概况: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便民服务部为新建工程,位于院东门北侧,建筑面积42.6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淄博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批准建设,现已竣工验收合格,对外公开招标。

四、信息发布:本招标信息在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网站公开发布。

五、招标要求:

1、投标报价为“保洁及物业管理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等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缴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向中标人出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2、投标人对现场自行考察,按照现有的条件,招标人不再增加其他设施。中标人营业前需要进行的二次装修、购买货架、收银台、空调、安防设施等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不在本投标报价范围内。

3、招标人提供水源、电源,水电费按表计量,按市场价格计费,每季度缴纳,不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4、报价方式:招标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纪检监督,采用一轮封闭报价的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三年合计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果报价最高者出现两家或更多家相同情况,报价相同者进行二轮报价,直至确定出报价最高者。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视为废标。

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

年 份

报价(元)

备 注

第一年

第一年

第一年

合 计

小写: 大写:

6、费用缴纳:

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保洁费及物业管理费,先交费后经营。按照中标价每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在年底或半年底前5天缴纳下一阶段的费用。如不按时缴纳,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投入的费用无权向招标人索要。中标人同时缴纳1000元押金,合同到期时,服务部设施完好,在门窗、地面、房屋设施等无损的情况下,一次性退还。

六、报名方式及开标时间:

2019年 6 月 2 日至2019年 6月 5 日到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总务科报名,逾期不再接受。

2019年6月 9日上午8:10--8:30,投标人将封闭好的投标文件送达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总务科,逾期不再接受。招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中标人。

七、招标人责任和义务:

1、提供46.2平方米的经营场所。

2、提供必要的水源、电源。

3、支持中标人的正常的经营活动,负责协调中标人与各科室关系。

八、中标人责任和义务:

1、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得转让与转借。

2、需要二次装修或者增安设施,如防盗门窗、空调安装等,式样材质要与医院环境匹配,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安装,需办理消防等手续时,由中标方自行办理。装修等材质要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

3、服从招标人卫生管理,负责招标人指定的卫生区域管理。

4、营业时间:以方便病人为主,按照招标人规定执行。

5、中标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主动缴纳税金并负责办理与经营相关的手续。

6、中标人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出售违法违禁商品;不得经营与医院相同、相近或与医院利益相冲突的业务。

7、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言语文明礼貌,穿着大方得体,成为医院形象文明的窗口。

8、不得医院名义对外进行洽谈经营业务。

9、人财物及安全自负。一切人身、财产事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要依约定履行,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伍千元履约保证金。因单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中标人言语不文明,与病员争吵,造成负面影响的。

2、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两次以上的。

3、无故关门不营业三天以上或不按招标人规定营业时间营业的。

4、以医院名义对外进行业务的。

5、其他违约,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九、招标人由总务科负责对中标人监督管理,协调相关事宜。

十一、合同到期后,中标人所实施的装修及附加的设施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损坏或拆卸。否则,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或要求恢复原状合同到期。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优先续约。

十二、联系方式: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总务科

联系人:史玉国 联系电话: 0533--2796706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