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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岗前培训制度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15-01-10

 

为进一步强化医院培训工作,使职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工作岗位,更快更好地胜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职工办理报到手续后,均应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新招聘及其他单位调入职工:

2.1  实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

2.2  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1 医院院情概况,包括医院的发展历史、发展规划,医院精神、宗旨、院训、愿景,以及医院科室分布和基本职能介绍。

2.2.2 医院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2.3 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2.2.4 职业礼仪、医德医风教育。

2.2.5 传染病防治教育、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基本知识。

2.2.6 消防安全教育。

2.2.7 各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文件。

2.2.8 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等规定。

2.2.9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培训。

2.2.10      基础生命支持 CPR 技术。

2.2.11      基础专业理论及专科技能。

2.2.12      医患沟通、职业生涯规划、团队精神等人文教育。

2.2.13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3  岗前培训分为二级培训,即院级岗前培训与科级岗前培训。院级培训由组织人事科和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具体学习日程,并组织考核。科级培训由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科室布局、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各项基础理论技能培训等,由使用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制定计划、执行与考核,培训情况上报各主管部门。

3   转岗、轮岗职工:

3.1  自新岗位报到之日起,职工由用人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并将培训及考核情况上报各主管部门。

3.2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核心制度、科室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岗位职责、相关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工作质量标准、科室安全措施及职业风险防范教育、专业技能培训,以及相关伦理及职业道德教育、科室消防安全教育等。

4   岗前培训结束后,职工需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成绩计入个人技术档案。

5   医院各部门均有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的义务,必须重视并积极参与。

6   职工岗前培训实行考勤制,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   因故未参加岗前集中培训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