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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暂行)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20-01-22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扩散,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和全国各省(区、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6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处置技术方案(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靳毅

副组长:孙成俊、宋俊华

成员:马学军、王小娟、马娟、李秀云、欧小龙、张正华、张素华、王成霞、周梅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

二、预检分诊

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重点询问发病前 14 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情发生地区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发现符合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定义的患者,接诊医护人员为其发放医用外科口罩,带领其到发热隔离室进行隔离,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并及时报告疫情,确保医院在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1.院办公室

负责对内对外联络;接收传达上级文件、信息;进行信息汇总上报;对医院行政总值班人员进行上报流程的培训。

2.公共卫生科

统一部署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培训;对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医用外科口罩的统一配发;组织相关医护人员对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采样的配合工作。

3.医务科

负责相关科室医疗人员调遣;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和拟定治疗方案。

4.门诊部

指导患者安全就诊;对预检分诊处和各诊区疑似患者进行就地隔离;对就诊患者进行分流与疏导。

5.院感科

指导各诊区配备充足防护用品;指导各诊区落实标准预防措施;指导保洁人员做好医疗废物处置。

6.护理部

指导护理人员的日常业务工作;做好护理人员的应急调配。

7.总务科

负责防控工作的后勤保障,督导保洁人员做好保洁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8.药械科

负责购买、储备符合国家要求的防护及消毒用品。

9.保卫科

维护门急诊各诊区医疗秩序,协助做好病人疏散和隔离的劝导。

10.隔离病区

加强隔离、消毒、防护及医疗救治工作。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根据医疗操作可能传播的风险,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区管理、环境通风、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最大可能避免医院感染发生。根据病情采取合理治疗措施,尽最大努力救治患者。

四、医务人员的防护

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外科口罩。医务人员严格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均应佩戴医用口罩,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手卫生措施。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诊疗工作结束后须隔离观察至少14天。

五、环境消毒

室内开窗通风。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如健之素)消毒。

六、报告流程

各诊区对于疑似患者,上班时间即刻报告公共卫生科(电话2796703),节假日及夜班时间报告总值班(电话2970846),由总值班按规定上报张店区疾控中心。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