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劳动者,您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体现职业病诊断“科学、公正、及时、便捷”原则,根据医院《关于严禁索要和收受“红包”回扣的规定》,现将职业病诊断廉洁服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监督。
在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或住院医学观察期间,医院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请您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或将有关情况反映至院长信箱:
1、 医院工作人员借职业病诊断之由索要任何财物的。
2、 医院工作人员接待您时存在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工作粗暴等不文明行为和举止的。
3、 接诊医师未对您就职业病诊断程序、提交资料等相关事项进行告知的。
4、 医院工作人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行为或有损医德医风行为的。
温馨提示:若有任何人员以“帮忙找人提高诊断期别”、“帮助诊断职业病”、“帮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理由向您收取索要任何费用的,请勿相信,切勿上当!
医院投诉举报电话:2793602(白);2970864(24小时)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举报电话:2770736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