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公示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并告知患者费用查询方式。
1、在门诊大厅设置电子屏,以供患者查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2、各病房负责患者的住院费用查询和相关物价咨询。
3、院医保办负责(信息科配合)对公示内容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好价格咨询和解释工作。
4、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5、对所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费明细清单。
6、公布医保办咨询电话2796703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方便群众和社会进行监督。
7、定期听取社会监督员和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费用查询制度
一、门诊收费查询:
1、查询方法:
(1)方法1:患者持就诊时使用的就诊卡(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健康淄博电子码)到门诊楼一楼收费处窗口打印电子发票及门诊收费清单。
(2)方法2:门诊楼一楼大厅自助设备查询打印当日就诊明细。2、门诊收费处地点及导引路线:门诊楼1楼入口处右侧。
二、住院收费查询
1、查询方法:
(1)方法1:直接到住院科室护士站查询。
(2)方法2:病房楼各楼层自助机查询打印每日费用清单。
(3)方法3:出院结算时,在门诊楼一楼住院处窗口打印电子发票及住院收费清单。
2、住院处地点及导引路线:门诊楼1楼入口处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