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急诊:0533-2796732医院总值班:0533-2970864

院务公开

患者住院须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14-09-09

         

1、 请您遵守住院期间病房管理规定,不要私自离开病房,否则一切后果由患者和家属自行承担。

2、 未经医生批准,请不要随意邀请院外会诊、私自服药、点名要药、院外购药;对住院前用药情况应向医师说明,否则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后果自负。

3、 请遵照医嘱进行各项治疗及康复训练,服从医护人员指导,注意各种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滑倒、摔伤、烫伤,保证安全。因病房治疗需调整您的床位时请予以配合。

4、 请遵守作息时间,服从值班人员管理。查房及治疗时间:上午8:00~12:00午1:30~5:00;探视时间:上午10:30~12:00,下午4:30~6:00;中午12:00午休;晚上9:00锁大门(请于9:00以前洗漱完毕),10:00熄灯休息。

5、 请遵守医院探视陪伴有关规定(烧伤科病人及其他科室的特殊患者谢绝探视)。每次探视最多2人,不要带儿童探视,不要携带过多食品及物品,不私自留陪人过宿。陪人不要坐、卧空闲病床,不要与患者同床休息,以免影响患者休息与睡眠。

6、 请不要私自进治疗室、换药室和串病房;严禁擅自翻阅病历等医疗文书,需要了解病情时请与医师联系。康复治疗区每日消毒,康复患者请不要带无关人员进入治疗区,陪人不得私自动训练器材。

7、 请自行保管好现金、住院押金单据及贵重物品,与住院无关的物品请家属随时带走。

8、 医院为禁烟单位,请您及家属不要在病房、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吸烟。住院期间建议戒烟,不能戒烟者请到指定吸烟区吸烟,否则医护人员有权制止并加强教育。

9、 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病房内禁止使用私人电器,禁止在病房内做饭。

10、请您保持病室安静。不在病区内高声喧哗,走路、开关门窗要轻,听收音机请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认知障碍、肢体功能障碍及儿童患者,洗澡时必须有人陪护,注意安全,防止滑到。

12、请您保持病区整洁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扔、乱放东西。严禁饮酒和随地吐痰。

13、供应热水时间:早上6:30~8:30,中午11:00~12:30,晚上4:30~6:30

14、开饭时间:早上6:30~7:30,中午11:30~12:00,晚上5:00~6:00(夏季5:30~6:30)。

15、洗澡时间:中午12:00~14:00,男周一、周四,女周二、周五(节假日不洗)。

16、床旁有呼叫器,当您需要帮助时,您可随时按呼叫器与医生、护士联系。

欢迎您随时对我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