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设置:
职业病一科、职业病二科、职业病三科(职业病康复科)、内科、外一科、外二科(手足外科)、烧伤整形科、康复医学科、急诊科、手术麻醉科、皮肤科、国医堂(中医科)、口腔科、妇科、眼科、血液净化科。
各临床科室按照专业范围开展各项临床诊疗工作。
医技科室设置:
药械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肺功能室、电测听室、肌电图室、高压氧室)、理疗科、超声诊断科、心电诊断科、消毒供应室。
各医技科室按照业务范围开展各项辅助检查、检验工作。
职业健康监护科室设置:
监护一科、监护二科、监护三科、监护四科、监护五科、监护六科、监护七科、监护八科、健康查体科。
各监护科室按照业务范围,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科室设置:
检测评价一科、检测评价二科、卫生检验科、质量管理科。
检测评价科室按照业务范围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