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体现职业病诊断“科学、公正、及时、便民”原则,树立医务工作者廉洁、诚信行医的良好形象,促进职业病防治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院的各项医德医风规章制度。
2、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任何财物及宴请,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3、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劳动者;充分尊重劳动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耐心解答劳动者及其家属、用人单位提出的问题。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及医院《职业病诊断程序》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履行职业病诊断工作职责,尽职尽责为劳动者服务。
5、保护劳动者的隐私和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或商业机密。
6、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坚决抵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诊断,严格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作出科学、公平的诊断结论。
7、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不“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
8、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个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