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文明办《文明出行法律、法规公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调动全院干部职工文明出行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文明出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出行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的自觉性,增强其主人翁意识,使其自觉践行各项文明出行规范,达到“人人参与、互相监督、迅速行动、立竿见影”的效果,为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二、文明出行活动要求
(一)对医院的要求
组织开展文明出行“三书一志愿”活动,积极宣传文明出行的重要意义,营造深厚的文明出行活动氛围;组织志愿者队伍走上街头捡拾垃圾、规劝不文明行为、引导文明出行活动有序开展;倡树文明出行先进典型,将文明出行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指标,纳入月度和年度考核;对违反文明出行相关规定,影响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科室和个人,在先进典型推荐评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专题培训学习安排以及党团员发展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职工的要求
1、开文明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车窗抛物,不争抢斑马线;不并行占道,不随意调头,不加塞并线;开车不吸烟,不接打电话,不乱鸣喇叭;不乱停乱放,不超速行驶,不酒驾醉驾、无证驾驶。
2、行文明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走斑马线;不与非机动车争道,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
3、做文明人。公共场所讲文明,排队上下车,不赤膊出行,不乱贴乱画;举止要文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语言要文明,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大声接打电话。
4、办文明事。崇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踊跃加入文明出行行动志愿者行列,弘扬“举止文雅,出行文明”生活新风尚,以实际行动为文明城市建设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增光添彩。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章) 乙方:(签名)
2017年3月 日 2017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