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淄博市第六人民医院
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营造清正廉洁的就医环境,依据国家、省、市行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红包”内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
二、在患者入院的第一时间,医护人员要主动向患者及其家属宣传医院《公开承诺书》《关于严禁索要和收受“红包”、回扣的规定》,告知患者及其家属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
三、禁止医务人员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受“红包”。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医务人员必须于2个工作日内上交院纪检监察室。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交的,按收受“红包”处理。
四、医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1.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电话: 2793602 2970864
邮箱:zbzfyjjjc@zb.shandong.cn
2.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2770736
邮箱:swjwyzk@zb.shandong.cn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