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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门诊职业健康检查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14-09-16

         

1、个人查体请携带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企业查体需先填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加盖公章。

2、查体时凭有效证件到门诊楼四楼查体中心进行登记,打印体检导引单,领取条形码(需做特殊检查时要同时领取相应检查单)。

3、凭体检导引单及条形码在四楼查体中心做电测听及肺功能的检查,并由工作人员在导引单上签名确认。

4、凭体检导引单及条形码到三楼检验科抽血、流尿,并由工作人员在体检导引单上签名确认,在试管及留尿杯上贴条形码。

5、凭体检导引单二楼心电图、B超;一楼胸片、胸透等各环节检查,每个检查环节完成后,一定确认有检查医生在体检导引单上签名(各检查项目可以不分先后,但放射工作人员X光检查一定在抽血后进行)。

6、对照体检导引单,确认应查项目已全部检查完成。

7、按照登记人员安排时间的时间凭检查导引单领取查体结果报告:①大企业(协议企业)上岗及离岗查体由我院统一送达企业;②放射、电气焊等特殊工种需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查体结果报告;③其余查体当日下午二点后领取查体结果报告。

7、原则上空腹抽血,完成空腹检查项目后(如肝胆化验、B超等)可进食早餐。做肾、膀胱、输尿管、子宫B超检查时需要憋尿。

8、检查听力的员工,请体检前至少12小时不要接触较强噪声。如听MP3,听劲歌。复查听力者应保证已经脱离噪声环境7天以上。

9、做X光检查时,勿穿有金属纽扣的衣服,项链、金属环乳罩、胸针等所有的其他金属物品应取下。

10、女士例假期间不宜作尿常规检查(请告知抽血处工作人员)。

11、怀孕其间尽量不要进行X射线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