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务人员外出查体行为,提升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 职业健康监护外出查体工作坚持质量为本、服务为先、务实协作、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坚持“四个在生产一线”服务模式,发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优良传统,努力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服务。
二、 参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对外出查体人员的管理。从事职业健康监护外出查体工作的医疗、医技、护理、工勤等各类人员,要牢固树立优质服务、文明服务思想,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塑造和维护职防院人的良好形象。
三、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避免设备损坏和职业暴露,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四、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知情权,重视服务对象的需求,注意保护受检者尤其是女职工的个人隐私,自觉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 仪表整洁,举止端庄。外出查体应着工作服,佩戴胸牌。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穿无袖衬衫、低胸衣物和短裤,不卷衣袖、裤腿,不穿拖鞋。化妆要适度,不留怪异发型。
六、 态度热情,言语文明,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不因服务对象卫生状况差、文化程度低等因素而歧视对待。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认真耐心作出答复,不能简单回答“不行”“不知道”“不清楚”“问你们企业领导”等言辞。超出个人业务能力的问题应作好解释,并尽量联系专业人员予以答复。
七、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根据外出查体工作安排,提前10-15分钟到达医院,做好出发前准备工作。查体结束返回医院后第一时间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八、 尊重同事,注重协作,有大局意识,在物品整理、设备搬运、现场布置等方面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听从主检医师或者现场负责人的指挥调度。需要加班加点时应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或者发生差错,应及时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九、 保持工作环境安静,避免大声喧哗,自觉维持查体现场秩序。严禁在企业厂区吸烟。工作期间不扎堆聊天、不吃零食、不玩手机、不干私活、不接打私人电话,手机尽量调至震动状态。
十、 爱护医院公物,轻拿轻放仪器设备,保持查体车辆环境整洁。提前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校准,保证外出查体时正常使用。车辆管理科应时常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十一、 爱护用人单位公物,节约水电。查体结束后要将现场环境清理干净,不得遗留医疗废物,不得造成消防安全事故隐患。
十二、 恪守医德,廉洁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三、 以冷静、理性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的批评和投诉,妥善处理各类纠纷,避免在现场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十四、 有下列行为举止,影响医院形象声誉,或者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或者导致服务对象投诉、不满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酌情给予当事人、当事科室或主检医师批评教育、扣罚绩效工资、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资格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政务处分:
1、 态度生硬,缺乏耐心,对服务对象爱打不理的;
2、 工作期间玩手机的;
3、 不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的;
4、 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
5、 有服装不洁、仪表不整、发型怪异、化妆过度情形之一的;
6、 因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工作粗心大意,导致设备、设施、车辆损坏的;
7、 不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引发交叉感染隐患的;
8、 遗撒、损坏或者丢失检验标本的;
9、 现场查体所需物品、用品准备不充分,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10、 违犯劳动纪律,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而无故早退的;
11、 丢失查体数据的;
12、 在企业厂区吸烟的;
13、 扰乱企业生产秩序或者给企业造成各种损失的;
14、 不服从监护所办公室工作安排,或者不服从查体现场负责人管理的;
15、 引发用人单位或服务对象不满和投诉的其他情形。